为有效预防、控制和迅速消除突发事件对档案造成的危害,提高档案馆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确保学校档案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馆应急管理规范》(DA/T84—2019)、《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第27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档案工作实际,制定学校档案安全管理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第一条 适用范围
应急预案中所指灾害是指影响档案安全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故。
(一)自然灾害有:暴雨、水灾、台风、雷击、地震等。
(二)突发性事故包括:火灾、档案丢失、档案被盗、档案泄密、档案服务器系统崩溃。
第二条 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应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及时处置、以防为主、档案优先的原则。
第三条 日常防患中档案馆职责如下:
(一)加强档案馆安全检查,确保早发现、早处置,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培训,提高全馆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应对各种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处置能力。
(三)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当出现紧急状态时,能够协调保卫处、后勤部门做好档案库区、办公区的消防、抢险、安全警戒和治安工作。
(四)制订档案安全工作制度和档案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根据预案要求,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五)对重要数据进行异地(异质)备份。
第四条 档案馆严格按照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和安排,积极响应,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凡出现下列情况的,应启动应急预案:
(一)档案馆发生火灾,造成档案库房起火、重要档案被毁和人员伤亡等;档案库房附近区域发生火灾,严重威胁档案库房安全,需要紧急转移档案;
(二)档案馆发生重大盗窃档案事件,造成严重影响;
(三)发生破坏性地震,造成档案库房受损和人员伤亡;
(四)发生特大洪水,造成档案库房坍塌或档案被淹;
(五)其他特大紧急情况。
第五条 档案灾害应急处置办法
(一)一般性灾害操作步骤
1.发现库房有被烧异味或墙面、地面漏水等现象,应立即报告档案馆领导,查找险源,立即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迅速排除险情。
2.发生虫害、鼠害时,库房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对档案进行消毒、杀虫灭鼠处理,防止交叉感染,对受损档案及时进行修复,并将情况上报。
(二)较大灾害操作步骤
1.较大火情(1)发现火情立即发出警报,提醒抢险救灾人员灭火和疏散,同时切断电源,向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汇报(2)抢险救灾人员利用附近的移动消防器材进行灭火,同时拨打消防报警电话,明确说明受灾地点。(3)在可能的情况下,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档案资料抢救搬运工作。发生小范围局部火情时,转移至同楼层安全区域;火情严重时,转移至楼外安全区域。档案转移应由专人负责。(4)及时向消防人员介绍险情,一切听从其专业指挥。
2.较大水情(1)发现进水情况,应立即通知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同时通知后勤服务中心迅速切断水源,立即启用工具、设备排水。(2)迅速组织人员查找原因,堵塞漏洞。(3)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视档案库房进水情况,确定档案转移处置意见,立即组织实施。档案转移由专人负责。(4)当遇强降雨时,库房管理员必须及时检查库房渗漏情况。发现严重渗漏,应立即向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联系后勤服务中心派人抢修和维护,库房管理员负责渗漏范围内的档案处置。
3.档案被盗、泄密(1)应及时保护案发现场,向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2)向公安机关报案,积极提供破案线索。(3)档案员提供准确的失窃、泄密档案种类、数量等情况。(4)查明原因,追究责任,总结改进。
4.档案系统崩溃(1)通知技术人员,最大限度抢救档案数据(2)联系档案软件维保单位维修更新,进行软件恢复,数据导入。(3)查明原因,及时总结改进。
第六条 灾后工作
档案馆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或灾情解除后,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对突发事件发生、处置、调查等各环节进行总结,形成完整的突发事件处理报告,以不断积累经验并完善应急预案。
第七条 附则
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档案馆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