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档案制度
学校档案制度
关于成立浙江财经大学综合档案鉴定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时间:2024-05-06 |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关于档案鉴定工作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综合档案管理,更好地保管和利用档案,经学校研究,成立综合档案鉴定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程爽

副组长:朱旭明(机关党委)、王玉琴(档案馆、校史馆)

成 员:党校办(保密办)、组织部、宣传部、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院、法规处、人事处、计财处、学生处、资产处、校建处、采购中心、社会合作处分管档案工作的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档案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对综合档案的保密期限、保管期限和开放利用进行鉴定,并作出解密、降密、存毁、开放利用或继续控制使用范围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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