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老同志和校友:
为了迎接建校45周年庆,深入实施浙财大校园文化建设,挖掘浙财文化资源,发挥文化育人功能,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讲述浙财故事、留存浙财记忆、传承浙财精神、弘扬浙财文化,档案馆、校史馆决定面向教职工、老同志、各界校友征集浙江财经大学各个历史时期的校史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1974年建校以来,学校主要活动及师生员工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党建、思政和社会服务、革命活动等各项工作中形成的有价值的材料,包括文字资料、图纸、图表、照片、实物和音像材料等。
2.反映学校历史变迁(如基本建设等方面)的相关资料及照片。
3.曾任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有关工作、对外交往的照片。
4.学院的校旗、校徽、校歌、证章等,学院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通讯录等。
5.上级领导、专家学者及重要领导来校参观、视察、访问或讲演时的照片、讲稿、题词、赠言手迹和相关报刊等。
6.教职员工和校友在参加校外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会议、重要比赛等)中形成的文稿、纪念品和照片。
7.反映学校教学、科研自主创新成就的获奖成果、奖励证书;反映学校集体和师生员工参加校外重要活动获得的省级以上的各级各类奖杯、奖状、奖章、荣誉证书;反映获奖成果的各类影音资料、文字材料等。
8.各类媒体报道学校重要事件、活动、人物的资料。
9.学校各个时期出版的各类刊物、印刷品(校报等各类文字出版物,画册,历届毕业生的纪念册等),学校教职工主编的教材、专著、译著及学校早期形成和使用过的有史料价值的教案、教材、试卷、教具模型、学生证、借书证、录取通知书、毕业派遣证、书信、批示、文件、手稿、工作记录、会议记录、校服、宣传品、纪念品、礼品、用品、证章、证书、标志、牌匾、票证等校内使用的票证等。
10.杰出、知名校友事迹、简历及照片资料。
11.其他具有校史史料价值的资料和实物等。
二、征集要求
1.所征集的各类资料应能够反映各个时期的办学历史和成就,体现学校的优良传统和精神,展示学校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影响力。
2.提供图片、声像资料时请尽可能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主要参加人姓名、时任职务、现任职务等。提供实物的请附简要的文字介绍。
三、征集方式
1.凡经确认具有收藏价值的史料,可采取邮寄、电子邮件和直接交送至浙江财经大学档案馆,也可交送至离退休处或校友办,由离退休处或校友办代为保管,之后交档案馆永久保存。
2.史料资料持有者可以电话、书信、网上留言或面谈的方式联系。特殊情况学校档案馆也可派专人登门征集。
3.征集方式可采取捐赠、复制、寄存等。复制珍贵的资料,本人(亲属)有保存意愿的,档案馆复制后将原件归还本人(亲属)。
4.文字或口头提供。拟撰写或已撰写自己或他人在校期间工作、学习和生活情景的文字资料,可以纸质或电子版的方式发至档案馆;对于愿意口述提供史料的年事较高或书写不便的老同志、校友,学校将派人前往访谈整理。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随时接受捐赠。
五、捐赠奖励
对自愿捐赠物品及有关史料的个人、单位,通过颁发捐赠证书及必要的补偿性奖励等不同方式致谢。
六、联系方式
浙江财经大学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