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了切实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生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和交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予支持配合。
一、毕业生档案材料整理
材料名称 |
基本要求 |
归档 部门 |
归档 时间 |
归档地点 |
毕业生登记表 |
1.凡规定由组织审查盖章的材料,应当加盖公章 2.将每位学生所有材料汇总后密封 3.在封面附学生姓名、学号、材料清单 4.密封处加盖齐缝章 5.按毕业班级、学号顺序排列提交 |
各学院 |
6月 28日 前 |
行政 楼裙 楼109 联系 电话 88021 |
学籍表 |
学业成绩表 |
学位授予决定 |
党建材料 |
其它有关材料 |
各类奖励材 料、助学相 关材料等 |
按学院、毕业班级、学号顺序排列,并提供名单汇总表 |
学生处 |
说明:
1.档案材料应当收集完整后再移交,如有个别学生延迟毕业,可待其毕(结)业后,及时整理并移交到档案馆。
2.档案材料移交时请同时提交“学生档案材料移交登记表”(附件1)。
二、毕业生档案转递
1.我校毕业生档案通过EMS转递,根据EMS转递要求,必须提供以下四项信息:档案接收单位名称、档案接收单位地址、档案接收人(部门)、档案接收人(部门)联系电话,如上述信息不齐全将无法投递。EMS一般按地址投递,为确保安全及时地将学生档案投递到用人单位,各学院务必准确提供毕业生档案转递信息,因转递信息错误造成档案遗失等后果由学院负责。
2.毕业生档案实行集中寄递(第一批集中寄递时间为7月10日),各学院在集中寄递时间前将档案转递信息表(附件2)电子稿和纸质稿提交到档案馆,电子稿发QQ:594455629或邮箱594455629@qq.com,纸质稿需加盖公章(多页时加盖齐缝章)。
3.暑假期间档案分批次集中寄递,集中寄递时间另行通知。
4.特别提醒:
①档案接收单位必须为具备档案存放资质的单位,一般为人才市场、机关单位,大型国企等,个人及私企原则上无法接收档案。
②毕业生档案材料必须完整齐全才能转递,材料不齐全的,可能导致档案接收单位退档。
③根据学生就业情况及时汇总整理材料和寄递信息,档案馆将在每一批次截止时间后10天内将档案寄出,请务必在相应批次截止时间前提交相关材料,以免造成毕业生因到档不及时而影响就业或升学等不良后果。
④每一批次档案寄出后档案馆会将快递单号反馈给各学院,请各学院务必及时通知学生尽快查询物流信息和到档情况。
附件 1.学生档案材料移交登记表
2.档案转递信息表
档案馆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