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生档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时间:2024-06-17 | 点击: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了切实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生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和交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予支持配合。

一、毕业生档案材料整理

材料名称

基本要求

归档

部门

归档

时间

归档地点

毕业生登记表

1.凡规定由组织审查盖章的材料,应当加盖公章

2.将每位学生所有材料汇总后密封

3.在封面附学生姓名、学号、材料清单

4.密封处加盖齐缝章

5.按毕业班级、学号顺序排列提交

各学院

6月

28日

行政

楼裙

楼109

联系

电话

88021

学籍表

学业成绩表

学位授予决定

党建材料

其它有关材料

各类奖励材

料、助学相

关材料等

按学院、毕业班级、学号顺序排列,并提供名单汇总表

学生处


说明:

1.档案材料应当收集完整后再移交,如有个别学生延迟毕业,可待其毕(结)业后,及时整理并移交到档案馆。

2.档案材料移交时请同时提交“学生档案材料移交登记表”(附件1)。

二、毕业生档案转递

1.我校毕业生档案通过EMS转递,根据EMS转递要求,必须提供以下四项信息:档案接收单位名称档案接收单位地址档案接收人(部门)档案接收人(部门)联系电话,如上述信息不齐全将无法投递。EMS一般按地址投递,为确保安全及时地将学生档案投递到用人单位,各学院务必准确提供毕业生档案转递信息,因转递信息错误造成档案遗失等后果由学院负责。

2.毕业生档案实行集中寄递(第一批集中寄递时间为7月10日),各学院在集中寄递时间前将档案转递信息表(附件2)电子稿和纸质稿提交到档案馆,电子稿发QQ:594455629或邮箱594455629@qq.com,纸质稿需加盖公章(多页时加盖齐缝章)。

3.暑假期间档案分批次集中寄递,集中寄递时间另行通知。

4.特别提醒:

①档案接收单位必须为具备档案存放资质的单位,一般为人才市场、机关单位,大型国企等,个人及私企原则上无法接收档案。

②毕业生档案材料必须完整齐全才能转递,材料不齐全的,可能导致档案接收单位退档。

③根据学生就业情况及时汇总整理材料和寄递信息,档案馆将在每一批次截止时间后10天内将档案寄出,请务必在相应批次截止时间前提交相关材料,以免造成毕业生因到档不及时而影响就业或升学等不良后果。

④每一批次档案寄出后档案馆会将快递单号反馈给各学院,请各学院务必及时通知学生尽快查询物流信息和到档情况。

附件 1.学生档案材料移交登记表

   2.档案转递信息表

档案馆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