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度综合档案材料归档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时间:2025-04-01 |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档案管理办法》(浙财大党〔202493号,详见附件1),请各部门、各单位将2024年度形成的本部门对学校管理、教学、科研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照片、声像等各种形式的档案材料整理移交至档案馆。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1.202411日至1231日期间,学校党群、行政、教学、科研、基建、仪器设备、出版、外事、财会、声像、实物等各项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照片、音视频等各种形式的档案材料,均应归档,归档范围请按照《浙江财经大学综合档案分类方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三合一制度》(浙财大〔2024492号,详见附件2)执行。

2.归档的材料实行双套制,包括纸质材料和对应的声像、电子等各种载体材料(如照片、光盘、移动硬盘)。

二、归档要求和时间

1.归档的材料必须遵循其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彼此间的有机联系,信息完整准确、格式规范,系统收集归档。

2.各部门、各单位兼职档案员于2025630日前将完成收集、整理及档案管理系统预归档的档案材料(纸质稿、电子稿)和移交清单统一移交档案馆。归档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与档案馆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杨巍、叶盛旭,联系电话:88022

3.电子文件归档按照《浙江财经大学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浙财大〔2024493号,详见附件3)文件执行。

4.档案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172.16.8.99/

5.本年度档案工作按照“党管档案”原则,在党建基础指标“建设党组织战斗堡垒”观测点中,增加档案工作考核点,纳入学校综合考核。


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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